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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和液體石油產(chǎn)品密度實驗室測定法

[2012/12/4]

  本標準適用于測定易流動透明液體的密度,也可使用合適的恒溫浴,在高于室溫的情況下測定粘稠液體;還能用于不透明液體,讀取液體上彎月面與密度計干管相切處讀數(shù),并用表1加以修正。由于密度計的準確讀數(shù)是在規(guī)定的溫度下標定的,在其他溫度下的刻度讀數(shù)僅是密度計的讀數(shù)(稱視密度),而不是在該溫度下的密度。

  1用本標準測定含游離水或懸浮水和沉淀物的揮發(fā)性或含蠟原油的密度的準確性可能低于在第13章中給出的精密度。這是因為在混合試樣時可能會造成輕組分的損失。但是,混合試樣是保證轉(zhuǎn)移到密度計量筒的試樣能代表整個樣品所必須的,在第7章給出的混合樣品技術可使輕組分損失最少。

  2 20℃密度值可以使用GB/T 1885《石油計量表》換算到相應的15℃密度。

  2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包括的條文,通過引用而構成本標準的一部分。除非在標準中另有明確規(guī)定,下述引用標準都應是現(xiàn)行有效標準。

  GB/T 1885石油計量表 GB/T 4756石油液體手工取樣法 SH/T 0316石油密度計技術條件3術語1] 本標準采用以下術語。

  3.1標準密度standard density 在20℃和101.325kPa下,單位體積液體的質(zhì)量,以kg/m3或g/cm3表示。

  3.2濁點cloud point 在規(guī)定的條件下,被冷卻液體開始出現(xiàn)蠟晶體而使液體混濁時的溫度。

  3.3傾點pout point 在規(guī)定的條件下,被冷卻的石油或石油產(chǎn)品尚能流動的最低溫度。

  4原理 使試樣處于規(guī)定溫度,將其倒入溫度大致相同的密度計量筒中,將合適的密度計放入已調(diào)好溫度的試樣中,讓它靜止。當溫度達到平衡后,讀取密度計刻度讀數(shù)和試樣溫度。用石油計量表把觀察到的密度計讀數(shù)換算成標準密度。如果需要,將密度計量筒及內(nèi)裝的試樣一起放在恒溫浴中,以避免在測定期間溫度變動太大。

  5儀器5.1密度計量筒。由透明玻璃、塑料或金屬制成,其內(nèi)徑至少比密度計(5.2)外徑大25 mm,其高度應使密度計在試樣中漂浮時,密度計底部與量筒底部的間距至少有25 mm。

  塑料密度計量筒應不變色并抗侵蝕,不影響被測物質(zhì)的特性。此外,長期暴露在日光下,不應變得不透明。

  注:為了傾倒方便,密度計量筒邊緣應有斜嘴。

  5.2密度計:玻璃制,應符合SH/T 0316和表1中給出的技術要求。

  5.3恒溫。浩涑叽绱笮苋菁{密度計量筒,使試樣完全浸沒在恒溫浴液體表面以下,在試驗期間,能保持試驗溫度在±0.25℃以內(nèi)。

  5.4溫度計:范圍、刻度間隔和最大刻度誤差見表2。

  5.5玻璃或塑料攪拌棒:長約450 mm。

  6取樣 取樣應按GB/T 4756采取。

  注:當使用自動取樣方法采取揮發(fā)性液體時,除非使用體積可變的取樣器采取樣品并移至實驗室,否則會造成輕組分的損失,而影響到密度測定的準確度。

  7樣品制備7.1樣品混合 混合試樣是使用于試驗的試樣盡可能地代表整個樣品所必須的步驟,但在混合操作中,應始終注意保持樣品的完整性。

  注:對含水或沉淀物的揮發(fā)性原油和石油產(chǎn)品或含蠟揮發(fā)性原油和石油產(chǎn)品應該承認在對樣品均化或加熱時,可能會發(fā)生輕組分損失。

  采用7.1.1~7.1.4中給出的方法,處理不同性質(zhì)的樣品,可以使輕組分的損失減少。

  7.1.1RVP大于50kPa的揮發(fā)性原油和石油產(chǎn)品 為減少輕組分損失,樣品應在原來的容器和密閉系統(tǒng)中混合。

  注:在開口容器中混合揮發(fā)性樣品將導致輕組分損失,并將影響測得的密度值。

  7.1.2含蠟原油 如果原油的傾點高于10℃或濁點高于15℃,在混合樣品前,要加熱到高于傾點9℃以上,或高于濁點3℃以上。為減少輕組分損失,樣品應在原來容器和密閉系統(tǒng)里混合。

  7.1.5含蠟餾份油 樣品在混合前,應加熱到濁點3℃以上。

  7.1.4殘渣燃料油 在混合樣品前,把它加熱到試驗溫度(見7.2.1及其注2)。

  7.2試驗溫度7.2.1把樣品加熱到使它能充分地流動,但溫度不能高到引起輕組分損失,或低到樣品中的蠟析出。

  注 1用密度計法測定密度在標準溫度20℃或接近20℃時最準確。

  2要在被測樣品物化特性合適的溫度下取得密度計讀數(shù),這個溫度最好接近標準溫度20℃。當密度值是用于散裝石油計量時,在散裝石油溫度或接近散裝石油±3℃下測定密度?梢詼p少石油體積修正的誤差。

  7.2.2對原油樣品,要加熱到20℃,或高于傾點9℃以上,或高于濁點3℃以上中較高的一個溫度。

  8儀器檢定8.1密度計要用可溯源于國家標準的標準密度計或可溯源的標準物質(zhì)的密度作定期檢定,至少每五年復檢一次。

  8.2溫度計要用可溯源于國家標準的標準溫度計定期檢定。

  9儀器準備9.1檢查密度計的基準點確定密度計刻度是否處于干管內(nèi)的正確位置,如果刻度已移動,應廢棄這支密度計。

  9.2使密度計量筒和密度計的溫度接近試樣的溫度(見7.2.1及其注2)。

  10測定方法10.1在試驗溫度下(見7.2.1)把試樣轉(zhuǎn)移到溫度穩(wěn)定、清潔的密度計量筒(5.1)中,避免試樣飛濺和生成空氣泡,并要減少輕組分的揮發(fā)。

  10.2用一片清潔的濾紙除去試樣表面上形成的所有氣泡。

  10.3把裝有試樣的量筒垂直地放在沒有空氣流動的地方。在整個試驗期間,環(huán)境溫度變化應不大于2℃。當環(huán)境溫度變化大于±2℃時,應使用恒溫浴(5.3),以免溫度變化太大(見10.13)。

  10.4用合適的溫度計(見表2)或攪拌棒(5.5)作垂直旋轉(zhuǎn)運動攪拌試樣,如果使用電阻溫度計,要用攪拌棒,使整個量筒中試樣的密度和溫度達到均勻。記錄溫度接近到0.1℃。從密度計量筒中取出溫度計或攪拌棒。

  10.5把合適的密度計(5.2)放入液體中,達到平衡位置時放開,讓密度計自由地漂浮,要注意避免弄濕液面以上的干管。密度計按到平衡點以下1 mm或2 mm,并讓它回到平衡位置,觀察彎月面形狀,如果彎月面形狀改變,應清洗密度計干管,重復此項操作直到彎月面形狀保持不變。

  10.6對于不透明粘稠液體,要等待密度計慢慢地沉入液體中。

  10.7對透明低粘度液體,將密度計壓入液體中約兩個刻度,再放開。由于干管上多余的液體會影響讀數(shù),在密度計干管液面以上部分應盡量減少殘留液。

  10.8在放開時,要輕輕地轉(zhuǎn)動一下密度計,使它能在離開量筒壁的地方靜止下來自由漂浮。要有充分的時間讓密度計靜止,并讓所有氣泡升到表面(見10.2),讀數(shù)前要除去所有氣泡。

  10.9當使用塑料量筒時,要用濕布擦拭量筒外壁,以除去所有靜電。

  注:使用塑料量筒常形成靜電荷,并可能妨礙密度計自由漂浮。

  10.10當密度計離開量筒壁自由漂浮并靜止時,按10.11或10.12讀取密度計刻度值,讀到最接近刻度間隔的1/5。

  10.11測定透明液體,先使眼睛稍低于液面的位置,慢慢地升到表面,先看到一個不正的橢圓,然后變成一條與密度計刻度相切的直線(見圖1)。密度計讀數(shù)為液體下彎月面與密度計刻度相切的那一點。

  10.12測定不透明液體,使眼睛稍高于液面的位置觀察(見圖2)。密度計讀數(shù)為液體上彎月面與密度計刻度相切的那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