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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安全系列(三十八)-- 有機溶劑的使用

[2019/4/26]

1.易燃有機溶劑

許多有機溶劑如果處理不當(dāng)會引起火災(zāi)甚至爆炸。溶劑和空氣的混合物一旦燃燒便迅速蔓延,火力之大可以在瞬間點燃易燃物體,在氧氣充足(如氧氣鋼瓶漏氣引起)的地方著火,火力更猛,可使一些不易燃物質(zhì)燃燒。當(dāng)易燃有機溶劑蒸氣與空氣混合并達到一定的濃度范圍時,甚至?xí)l(fā)生爆炸。

使用易燃有機溶劑時,需注意以下事項:

(1)將易燃液體的容器置于較低的試劑架上。

(2)保持容器密閉,需要傾倒液體時,方可打開密閉容器的蓋子。

(3)應(yīng)在沒有火源并且通風(fēng)良好(如通風(fēng)櫥)地方使用易燃有機溶劑,但注意用量不要過大。

(4)儲存易燃溶劑時,應(yīng)該盡可能減少存儲量,以免引起危險。

(5)加熱易燃液體時,最好使用油浴或水浴,不得用明火加熱。

(6)使用易燃有機溶劑時應(yīng)特別注意使用溫度和實驗條件,表1為常用易然有機溶劑的燃點、自燃溫度、燃燒濃度范圍。

(7)化學(xué)氣體和空氣的混合物燃燒會引起爆炸(如3.25克丙酮氣體燃燒釋放的能量相當(dāng)于10g炸藥),因此燃燒實驗需謹慎操作。

(8)使用過程中,需警惕以下常見火源:明火(本生燈、焊槍、油燈、壁爐、點火苗、火柴)、火星(電源開關(guān)、磨擦)、熱源(電熱板、燈絲、電熱套、烘箱、散熱器、可移動加熱器、香煙)、靜電電荷。

2.有毒有機溶劑

有機溶劑的毒性表現(xiàn)在溶劑與人體接觸或被人體吸收時引起局部麻醉刺激或整個機體功能發(fā)生障礙。一切有揮發(fā)性的有機溶劑,其蒸氣長時間、高濃度與人體接觸總是有毒的,比如:伯醇類(甲醇除外)、醚類、醛類、酮類、部分酯類、芐醇類溶劑易損害神經(jīng)系統(tǒng);羧酸甲酯類、甲酸酯類會引起肺中毒;苯及其衍生物、乙二醇類等會發(fā)生血液中毒;鹵代烴類會導(dǎo)致肝臟及新陳代謝中毒;四氯乙烷及乙二醇類會引起嚴(yán)重腎臟中毒等。因此使用時應(yīng)注意以下事項:

(1)盡量不要將皮膚與有機溶劑直接接觸,務(wù)必做好個人防護,詳見:三實驗室個人防護知識。

(2)注意保持實驗場所通風(fēng)。

(3)在使用過程中如果有毒有機溶劑溢出,應(yīng)根據(jù)溢出的量,移開所有火源,提醒實驗室現(xiàn)場人員,用滅火器噴灑,再用吸收劑清掃、裝袋、封口,作為廢溶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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